三是加强了农村环境保护。 争取环保部、财政部将我省列入了第三批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20xx 年中央安排资金1.5 亿元,在“四县一湖五河”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推动65 个乡镇通过了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建成省级生态乡镇149个。
四是加强了饮用水源和湖库环境保护。 认真落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了《四川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 年)》,优化调整了3 个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将泸沽湖纳入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加强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3.1% ,同比增加6.5% 。
五是强化了环境监测和环保科研在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了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推动27 个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要 求,推动成都市按照新标准按时发布了pm2.5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42 个县(市、区)开展了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积极开展环保科研,《成渝地区灰霾特征与控制途径研究》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批准了7 个重点实验室和8 个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公布了四川省环保科技技术、工艺、产品、设备评价与示范推广第一批“鼓励目录”和“示范名录”。
(四)生态省建设稳步推进
全年新建省级生态县6 个,推动3 个县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完成13 个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在双流、温江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省级生态县23 个、通过国家级生态县验收的7 个,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走在西部前列。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对9 个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升级。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我省代表中国成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政府指导委员会”首批成员。20xx 年8 月,环保部和省政府在成都举办了第七届全国生态省论坛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我省生态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
(五)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得到加强
优化调整了省环保厅核与辐射管理机构,加强了放射源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全面启动了移动通信基站“三同时”验收工作。全年共检查涉源单位467 家、使用射线装置单位3211 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175 家;收贮放射源1147 枚、放射性废物0.7 公斤;查处辐射环境违法行为4起。全年未出现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六)环评审批服务卓有成效
全年共完成3 个城市总体规划、1 个流域规划、21 个工业园区规划的规划环评;以非常之力确保重大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厅环评,涉及总投资1000 亿元,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书记批示: “ 环保工作有难度也有力度,保护环境、促进发展确需非常之功。”省长 批示: “ 感谢国家环保部的大力支持。环保厅的工作卓有成效。 ” 同时,严把环评审批关,否决或暂缓审批建设项目11 个。行政审批工作受到各方好评,全年现场办结率100% 、按时办结率100% 、群众评价满意率100% 。
(七)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强化
一是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省环保厅编印了《环境执法法规实用手册》、《行政处罚程序实务》和《环境执法案例实务》,修订了《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正了一批环境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全年共检查重点排污单位120xx 多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00 余件,对1000 余家违法企业给予了罚款处罚。 三是加强排污费征收,督促排污者依法履行环保义务。 全省纳入排污申报的单位达到13822 家,共征收排污费6.5 亿元,其中省本级征收9700 万元,稽查企业欠缴排污费1700 万元。 四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全年为基层配备环境监察执法车辆147 台、取证仪器4692 套,推动30 家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760 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107 家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八)推动环境经济政策迈出新步伐
在岷江、沱江流域继续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全年扣缴资金2800 余万元,主要涉及成都市、自贡市和威远县、隆昌县、井研县。继续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全省参保企业达到233 家。在成都市启动了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已审查批复成都市排污权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排污权交易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强化了绿色信贷政策,启动了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研究。环境经济政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较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