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增大中拖及秸秆还田机100台套以上,夏秋两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10万亩以上;年秸秆收集利用量达到15万吨左右。
(3)新增、更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100台;新增谷物烘干机100台。
(4)推广高效植保、水产养殖等特色农机300台。
(5)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10个。
(6)启动建设市农机服务中心;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5个。
(7)拖拉机年度检验数1000台、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数800台。
(8)农机技术培训1200人次以上。
3、相关举措:
一是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是“十三五”期间我市农机部门重中之重的工作。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时序进度,按照“政府主导、装备支撑、技术引领、服务保障”的发展思路,切实加大推进力度。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谷物烘干、高效植保等薄弱环节,优化农机技术与装备结构,加快技术转化升级,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要积极争取乡镇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要制订实施方案,做到有规划、有目标、有制度、有考核,科学有序推进。
二是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各乡镇要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不断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要继续坚持“夏季麦秸秆还田为主、秋季稻秸秆适度还田”的原则,巩固提高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的应用成果,稳步提升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三麦机播技术的应用水平。要加快秸秆成型基地、收集加工站和秸秆收集经济人队伍建设,拓宽秸秆收集利用空间,提升全市秸秆收集利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要持续强化监督考核。继续采取“行政检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社会公示、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稳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各乡镇要加强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的培育,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发挥农机服务主体机具、技术、人才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和统一服务型适度规模经营。要规范农机合作社发展。围绕“健全规章制度、依法登记注册、明确产权关系、完善议事制度、做好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提高运营质量和管理水平。要支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综合效益的农机合作社入选省级、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参加省级、国家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农机合作社示范典型。要加强机务管理,指导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服务主体做好机具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生产作业。要明确扶持重点,每乡镇培植1-2个服务面积达5000亩的农机合作社,在购机补贴、项目安排、机库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上规模、拓领域、增效益。
四是着力提升农机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水平。农机质量监管是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要继续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3·15”、农机打假和农机放心消费创建等系列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着力抓农机作业质量。深入宣传贯彻农机作业标准,开展机插秧、秸秆机械化还田等作业质量检查,整体提升农机化技术的应用水平。要科学布局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整合农机维修项目资源,支持农机企业参与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深入推进“企社共建”,抓好农机合作社维修和机务管理人员培训,不断增强自主维修能力。
五是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要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农机化发展全过程。要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安全监管,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检下乡,推行便民服务,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和执法水平。要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注重提高“平安农机”创建的覆盖面和创建质量,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网络。
六是积极开展农机人才培训工作。要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要加大农机培训工作力度,以提高农机实用技能和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获证奖补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机操作手的技术水平,为农机安全生产和增加农机作业效益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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