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19条规定,需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2.2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成立应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并且该部门应该独立设置,与生产部及其他职能部门为同级部门,专管安全。
4.2.3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该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由公司书面任命。
4.2.4当由于实际需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对任命进行更改。
5、相关文件
5.1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文件
5.2安监部成立文件
5.3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6、其他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机构管理制度 篇20
(1)负责监督和协调单位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机构管理制度 篇21
一、培训要求
1、员工必须参加公司规定的培训,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
2、提前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作息时间,不得外出,一切行动听从培训安排。
3、参培人员应充分认识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4、培训期间,学员应精神饱满、仪态端庄、举止文雅,为培训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5、各单位推荐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单位不应临时要求员工退出培训,若确实有特殊情况,须由单位领导与人力资源部协商。
二、课堂纪律
1、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或中途换人。
2、参培人员进入教室后按规定签到,不得代签,并按指定位置入座。
3、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随意交谈、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正常的教学制序。
4、上课期间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入震动状态,严禁在课堂内接打电话。
5、参培人员不得在课堂上私下讨论问题,如对课程安排或授课内容有问题、意见或建议,可在课间与老师沟通,不得随意打断老师授课。
6、参培人员上课要认真听讲,讨论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各项课程训练,完成老师安排的培训作业,并在课程结束时提交个人培训心得或培训总结。
7、必须参加培训考试,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培训考试成绩和学员出勤情况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可作为员工评先评优、薪档调整等的参考依据。
三、培训环境管理
1、爱护教室内的课桌椅、白板等教学设施。
2、未经允许请勿随意动用教室内的音响、投影、电脑等各类教学设备。
3、教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
4、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教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整齐。
机构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管理,达到安全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管理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和安全人员配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专职安全管理员:指公司生产部门配置的负责本公司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治安保卫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3.2兼职安全管理员:指公司各部门配置的协助本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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