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公司的暂定前期费用为 万元,设立费用由全体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不同意发起人非专利技术认购方式,实物认股可根据市场价和各发起人共同商议再定。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届期对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评估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民法典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因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 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公司章程(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真正把公司发展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公司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 本公司由 ,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选用有能力人才,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公司的计划: 年上半年前定好公司办公铺面,装修好办公好场所; 时间内在 致少开设三间分公司。五年之后争取做到国内有知名企业。
第二章 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首期以(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以(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首期按(现金)投资 元,占公司股本的 %。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
2、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
3、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
4、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
5、公司终止清算时。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九条 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对公司出资并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责任;
2、遵守公司章程;
3、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条 公司对各种股权实行规范化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公司有一定规模后正式组建董事会,具体内容由补充协议进行规定)
2、公司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3、公司因发展需要扩股、缩股时,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4、公司因发展需要,吸收新股东、调整股权结构,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5、股东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
6、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1)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须三年之后,三年之内发起人的股份不能撤资。(3)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4)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5)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