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事假
A:因个人或家庭特殊事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不请假的,视为事假。
B:事假属无薪假期,可使用有薪年假充抵。
2.2病假
2.3.1以下情形为病假:
A: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的;
B: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经医院诊断须在家病休的;
C:因病经医院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职员休病假,须履行公司请假手续,病假超过一周须提供合法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无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2.3.2职员病假可使用带薪年假充抵。
2.4年假
2.4.1教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给予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给予10个工作日带薪年假;已满20年的,每年给予15个工作日带薪年假。
2.4.2带薪年假经批准可分一次或最多三次在年内休完。
2.4.3年度内已享受产假、探亲假的职员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2.4.4带薪年假不可跨年度使用,在次年年初,上一年内的年假自动作废。
2.5婚假
2.5.1职员本人婚嫁给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女23岁、男25岁)的,再奖励2天。
2.5.2婚假为带薪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5.3婚假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直接上级批准,可分次在二个月内休完。
2.6产假
2.6.1已婚女职员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2.6.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6.3产假于预产期前15天可以休息,但需与产前、产后连续计算。
2.6.4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的,应同时具有书面及钉钉申请,按请假手续办理,并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按事假规定执行。
2.6.5女职员怀孕流产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医疗机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假期,按病假处理。
2.6.6产假为有薪假,假薪300元/月。
2.7丧假
2.7.1教职工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学校允许申请丧假。
2.7.2丧假为3天,外省将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且一次休完。
2.7.3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2.7.4丧假为带薪假。
3、续请假
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职员本人应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单位
员工请假以分钟为计量单位,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
5、请假期间
产假、工伤假遇月休假、法定节假日等,原假期不得顺延,以《钉钉请假单》上的天数为准;其它假期若遇月休假、法定假日的均可顺延。
6、销假手续
休假结束后需本人持有相关证件说明(病假需持正规医院的病例证明、婚产假需持结婚证等有效证明),否则不享有相关带薪假。操作方法:钉钉-审批-我发起的-.请假-评论-拍摄相关证明文件-发送,看到校办相关人员回复‘已确认’方可完成销假手续。
八、加班
1、申请加班的途径及操作方式
途径:钉钉-审批-加班-填写-提交。员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经部门逐级审核批准后,加班申请方可生效。(系统会自动提交到财务室备案)
2、加班的核算单位
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将不计算加班,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计算1个小时,依此类推,加班时间不含就餐时间,加班请以拍摄照片、打卡时间、工作地点作为申请依据。
3、加班的处理办法
3.1未经批准的《钉钉-加班申请》,工资核算人员一律不予调休或核算加班工资;
3.2加班一律优先选择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一个月内调休的,由财务室按照15元/小时进行核算加班工资。
3.3加班费计算以钉钉打卡记录和《钉钉-加班申请》为准,两者缺一不可。除特殊情况加班不能打卡的,需报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否则加班无效。
4、其他
培训和会议在非上班时间内进行的不算加班,每一个自然年内加班会在次年年初全部清零,不累计,不叠加。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