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薪金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着;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职务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
(7)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九章 离职
如果有一天,您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要离开本院,请按下列程序办好离职手续。
(一)完备离职手续
1、如果您辞职,应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提前10天)写出书面申请,医院将按照合同和有关离职规定办理。
2、您的离职申请得到批准后,持(员工离职移交表),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需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移交工作需3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由您的直接上级指定接交人员接受,如无合适接交人员,暂由直接上级自行接受。
(2)交还所有医院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3)报销医院帐目,归还医院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但当月奖金不予支付。
(4)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5)如与医院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3、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财务、采购等)离职,医院将安排离职审计。
4、您的《移交清单》应由直接上级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果您是离职员工的直接上级,在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医院应收款项有亏欠不清的,应由您负责追索。
5、如果您掌握医院核心技术、商业核心秘密,未经院长批准不得离职。否则要依法诉诸法律。
6、如果您给医院造成损失,您要负责赔偿,若有违法情节,则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处理。
(二)离职面谈
离职前,医院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员工上司或人力资源部与其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十章 沟通
医院犹如一部大机器,沟通有其不可或缺的存在价值。医院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医院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医院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员工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1、我们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渠道(如院长信箱、会议、座谈、书面等形式)参与医院管理,鼓励各级管理干部经常与包括您在内的所有员工进行沟通,以形成良好的团队及互信、和谐的工作氛围。
2、各级主管干部将会针对您的职业发展、业务技能等问题与您共同探讨并进行指导,帮助您改进和提高,以进行有效沟通,真诚合作。
3、您在进行有效信息沟通的同时,应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并依据信息传递的目的性和保密性区分不同的接收对象。
4、您在传递自身意见时,要遵循逐级传递的原则,但涉及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采取越级传递:
(1)为迅速处理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由于上级部门“官气”严重,会妨碍时效;
(3)时效性特别强的信息,需要立即向决策者汇报;
(4)涉及个人隐私需要保密的材料等。
5、您在传递和处理信息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反馈,形成一种信息环流,同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6、您要充分利用这些沟通渠道,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发表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到医院的管理中来;如果您是管理人员或准备从事管理工作,您要为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承担责任与义务,倾听来自周围的声音,及时反馈,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艺术。
7、医院设有院长信箱,院长会安排专人定期开启信箱并亲自阅读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您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一定要签署您的真实姓名(需要保密时,我们会严格保密),以便于问题得到迅速的解决。
8、如果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得到良好的效果,您会得到50—500元的奖励;如果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医院会对您进行额外的奖励。
第十一章 投诉
1、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声誉,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如您对自己的工作及医院有任何疑问或不满,请放心大胆地与上级主管讨论,主管应尽力在接到您投诉后48小时(特殊事件投诉的反馈不超过7天)内对绝大多数问题给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