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期满返肥后要第一时间销假,填报《疫情期间出行销假表》(附件3)。在表格中要如实填写本人行程、同行人员情况。具体可登录支付宝搜索“疫情防控行程卡”或微信搜索“疫情服务”进入“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内是否到访过中高风险所在的城市,非绿码的要主动报告并咨询校医院或本单位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同时,登录支付宝搜索“同行查询”或微信中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查询是否存在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行接触。以上查询要在销假表中如实登记,有情况的立即报告。
三、离退休人员和家属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离退休处负责离休干部和归口退休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居住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疫情防控。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和家属离开、返回合肥市区的,均要按照在职人员一样进行报备(无需审批),报备到本单位或所在社区,切实履行好信息主动报备义务。
职工管理制度 篇3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D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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