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为重点,认真做好林业工程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20xx年,我市向上级申报争取了国家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示范基地5000亩、巩固退耕还林8523亩、林业血防7000亩、森林抚育试点10000亩、长防林封山育林6000亩等5个林业工程项目,累计争取项目资金802.46万元。在积极争取上级林业工程项目同时,我市认真做好在建项目的实施,顺利通过了中德合作项目的终基评估,为我市争取了劳务费补偿1400多万元;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华东设计院对我市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小班的核查验收,验收面积核实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年初接受了省林业厅对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全市造林绿化合格率达93%,成活率达85%以上;油茶示范县、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全部完成。
(三)坚持依法治林,林政管理保持了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了涉林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严管措施,围绕保护瑞昌绿水青山,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重点,坚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查处滥伐盗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1、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整合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20xx年4月、12月,分别开展了亮剑行动和保护林政资源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四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林业局与森林公安局等执法力量联合组成了行动工作组,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乱征滥占林地、非法木材加工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20xx年,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26起,其中侦破森林刑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3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刑事案件16起17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5起,处理违法人员123人次,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业生态安全。
2、严格管理措施,规范木材采伐。切实加大源头管理力度,严把木竹采伐审批关,实行木材采伐两榜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指标落实到户,实行护林员全程跟踪监督木材采伐,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全年共发放商品材采伐证7319立方米,折合出材量4758立方米,占年采伐计划的76%,其中:国营部分521立方米,折合出材量339立方米,占年采伐计划的69.2 %;集体部分6799立方米,折合出材量 4419立方米,占年采伐计划的76.6%;发放采伐证数量200份。在做好源头管理的同时,坚持源尾不放松,严把木材运输关口,木材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林业稽征队实行流动巡查,依法制止乱收购和偷运木材行为,做到既管山场,又管市场,有效揭止了资源非法流失。
3、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爱鸟周和禽流感防范知识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向乡镇发送张贴野生动植物图谱和野保法律法规汇编300多份,提高了全民参与野保的自觉性。20xx年,共收到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举报电话48起。二是做好名木古树登记。完成了对全市的名木古树的登记、照相、造册、挂牌和张贴,编辑了《名木古树集》。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各餐饮场所、农贸集市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有证的做好年审工作,无证的限期整改。
4、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开展整治乱征滥占林地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以矿山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按照一打击两整治为重点,对全市各类违法占用林地的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改,有力地遏制乱征滥占林地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林地保护宣传工作。利用多种载体深入宣传保护林地资源的重要性,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营造了浓厚的执法氛围。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凡是群众举报的案件,认真查处。三是排查摸底、建立了档案。对各地征占用林地的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全年共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7起,面积为8公顷,征收植被恢复费43万元。
(四)坚持积极化解,林业纠纷得到了妥善调处,有力地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坚持把调处山林权属纠纷作为维护林区稳定、促进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20xx年,全市共受理山林纠纷8起,已调处7起,接待来信来访100余人次。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重要位�Z。一是定期研究矛盾纷纷调处工作。坚持局领导班子每季度研究1次涉林矛盾纠纷工作。二是完善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按市维稳工作要求,成立了林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山林纠纷矛盾调处中心。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对每一起纠纷,均落实领导包案,实行包人、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四包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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