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机制,促进涉林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运转。一是制定了相关文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调处山林纠纷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分流机制、联动机制。二是落实了领导接访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规定每周四为局领导接访日,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及时做好调处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林业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协调、处理流程,落实相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责任,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促进了工作落实。
3、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面上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每月坚持一次常规检查,对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排查与化解相结合。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专门召开调处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化解矛盾,做到早安排、早落实,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维稳教育与典型交流相结合。组织学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领会精神。与此同时,经常与兄弟县市单位交流,取长补短,促进了本单位工作。
4、梳理分类,切实掌握涉林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动权。认真分析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和分类,分析矛盾原因,找准突出问题和调处工作的切入点,为科学调处矛盾纠纷提供依据。针对山林权属矛盾纠纷主要是因为在林改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新的纠纷和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浮出水平的实际情况,重点进行实地调查,协调双方做好划界工作,妥善处理纠纷。
(五)坚持全面推进,其它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工作平衡。在认真做好森林防火、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和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的同时,坚持其他林业业务工作不放松,做到同部署、同落实,促进了工作平衡。
1、积极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开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春秋两季,组织基层林业站和技术人员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的马尾松林及松科散生立木开展了全面调查,外业调查共动用林业站工作人员及护林员120余人,完成普查面积28万亩,查出枯死木116株。二是注重森防体系建设。配备人员和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立了测报和检疫网络。全市现有中心测报点3个,一般测报点12个,测报人员16人。三是认真做好森防业务培训工作。组织举办了2期培训班,一期是以基层林业站站长、基层测报员、种植大户、乡村森防员为主的松树、杨树病虫害识别及测报技术培训班,另一期是以乡镇分管领导为主的杨树和泡桐松毛虫、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达278人次,与测报人员签订了测报合同,有效提高了预防和控制能力。四是加强了木竹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对调出的木材、苗木都进行了检疫,签出检疫证书,对外地调入的木材、苗木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从外地引进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针对近年来从外地调苗增多的实际情况,加大了对新造林的监测力度,利用白僵菌等生物和仿生制剂喷雾、注射的形式,防治和预防面积4000余亩。
2、抓好林业科技服务和推广工作。一是加大林业技术推广力度。先后在洪下乡举办了高产油茶栽培实用技术、油茶整形修剪技术2期培训班,由林业技术人员主讲,邀请省、市林业部门和大专院校专家授课,参加培训的林农、造林大户260余人次。二是继续推广竹腔施肥技术。免费发放BNP毛竹增产剂500瓶,并派技术人员指导农户完成竹腔施肥1500余亩。三是全力服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林业技术人员全部深入到造林一线,协助乡镇做好规划设计、整地、栽植等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造林质量。四是积极做好中国淡竹之乡申报工作。编写了《申报中国淡竹之乡工作方案》和《瑞昌市淡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对申报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申报淡竹之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淡竹之乡申报工作。
3、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按照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的要求,稳步推进国有林业场圃改革,重点做好改革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国有林业场圃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基础。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户,申请上级投资40万元。及时上报数据和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全省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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