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均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和消毒药水浸泡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穿拖鞋,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加强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
四、销售卫生制度
(一)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加盖加罩。
(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等售货工具,不得直接用手抓。
(三)落地、变质、污秽不洁食品不出售,应做到货款分开。
(四)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五)不得销售不洁食品。
(六)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五、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原料加工处理场所地面应便于清扫、冲洗、加工原料应有专作工具、盛器、清洗原料应做到荤、素、粮食分开,并与清洗污物分开,做到不着地不污染。蔬菜应做到先拣、后洗、再切。
(二)蔬菜的粗加工,必须在蔬菜专用粗加工场所进行,要检查蔬菜是否新鲜,有无变质、腐烂、彻底去除不可食蔬菜、检查有无泥沙、杂质、昆虫、洗净可食用的新鲜蔬菜,认真做好拣、洗、漂、切。
(三)动物性食品,首先检查是否新鲜,检查动物性食品质地,颜色、气味等感官的性状,检查有无异常的血、毛、污物、彻底丢去感官异常的不可食动物食品,除去皮毛、骨鳞、蹄等不可食部分,检查有无有害腺体,有毒鱼类及有毒鱼肝、清洗、加工后,应存放在清洁盛器内。
(四)粗加工场所要有明显的标识,蔬菜粗加工,清洗必须与肉类粗加工,清洗严格分开,保持一定的距离。
(五)在粗加工场所设置足够大的废弃物桶,并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苍蝇,防止其对食品,经营场所的污染。
(六)用于加工处理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三)用于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
七、食堂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学校食堂工作,做好伙食费收付、记账、结算工作。
(二)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购来物品应过秤验收,仓库物资每月盘点,结出每月盈亏,并且公布。
(三)要组织食堂工作人员不断提高饭菜质量。饭菜品种多样,讲究香味和营养,冷天要有热饭热菜热汤。
(四)努力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质量,态度热情周到,虚心听取师生意见。
(五)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切实搞好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环境天天打扫干净,每天小扫除一次,一周大扫除一次,如发生食物中毒或两次夹生饭作为失职论。
(六)管理学生用餐,做到卫生用餐,有秩序地用餐,教育学生不浪费粮食。
(七)做好来宾来客的就餐工作。
八、炊事班长岗位责任制度
(一)大、小灶班长职责:
1、在团长领导下,带领全班同志刻苦钻研烹调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加菜品花样,提高菜品质量。
2、每周末定出下周菜谱,报团长批准后执行。平时经常检查菜谱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合理安排工作,抓好窗口服务,确保足量供给,对就餐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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