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协助并督促目标公司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分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0.4 股权交割当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所有的信息资料、证照、各种印章、房屋租赁合同、财务资料、教育培训合同、劳动合同、相关许可文件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根据协议的约定支付价款。
11.2 要求甲方配合将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11.3 有权要求甲方移交所有资料信息。
第十二条 保证与承诺
12.1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2.1.1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甲方及目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协议、承诺等所承担的权利、义务相冲突。
12.1.2 与乙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签署的和即将签署的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以及所拟订之交易,不会导致甲方和目标公司对其已签署的任何合同的违反、取消或终止,或者构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其他正式文件下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果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实际发生,由甲方按本协议8.4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2.1.3 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照、文件;财务资料、财务记录、财务报表、账簿或凭证;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政府批文、协议或类似的其他文件;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债权债务清单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严重误导性及重大遗漏事项。
12.1.4 目标公司的资产完全由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管理、控制和经营,没有任何未经披露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共有所有权或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上述资产的诉讼、仲裁或争议;上述资产的批准文件、注册、登记和其他手续已全部取得或完成,并仍然有效。
12.1.5 甲方转让的股权是其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和第三人权益。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对其所受让的股权的持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和限制。
12.1.6 截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正在审理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正在执行的涉诉案件;不存在因违规经营而被相关机关立案调查,并可能被给予的行政处罚;无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无欠缴的税款、费用、罚款等;亦不存在因违反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合同相对方经济损失的情形。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8.4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2.1.7 目标公司员工均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目标公司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形。
12.1.8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再就本协议项下所涉股权转让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谈判、协商、做出承诺或签订合同。
12.2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形即设为违约,违约方应当以股权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3.1.1 不予办理或不配合办理本协议项下的各种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相关手续的;
13.1.2 未依本协议约定的有关债务、或有负债等的履行、负担相关费用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13.1.3 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13.1.4 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13.1.5 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或障碍本协议履行的。
13.2 迟延履行责任
13.2.1 乙方迟延给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迟延一天按迟延给付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2 甲方在股权交割日不能完成交割或移交全部资料信息的,每迟延一天按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13.2.3 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13.3 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4.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14.2 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解除:
14.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4.2.2 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履行的;
上一篇:加盟经营品牌酒店特许经营协议书
下一篇:知识产权增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