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饭市高峰期间与亲朋好友会坐超过10分钟的,一次扣20―50分;
5、工作时间带与无关人员长时间(超过1小时)呆在店里交谈或从事私人事务的,一次扣10―30分;
6、工作场所讲粗话或有不道德言论的,一次扣10―30分;
7、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而讲家乡话的,一次扣2―10分;
8、工作时间未经申请处理私人事务超过半小时(不包括饭市高峰期)的,一次扣10―30分;
9、接待公司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上、下级)不热情、不礼貌,态度冷漠的,一次扣5―20分。
10、违规录用未成年人员经提醒未改正,造成用人隐患的,一次扣20―100分。
(二)员工管理不当处罚如下:
1、处理问题不公正的(处理问题时对人不对事)扣20―50分;
2、员工投诉不予受理或受理不及时导致事态变严重的,一次扣20―50分;
3、对员工批评时,使用嘲笑讽刺、口出脏话、动手打人等方式,有损企业形象的,一次扣50―300分,情节严重者责任自负;
4、因未进行有效培训,导致员工犯错而批评、处罚员工的,一次扣5―30分;
5、优秀员工评选考核、工资晋升、晋级等各类考核时有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次扣30―100分;
6、因管理不当造成员工投诉且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30―100分;
7、不用制度规范、约束员工,以个人喜好或情绪好坏滥用权力的,一次扣20―10分;
8、截取、私藏员工投诉信件,对投诉员工有打击报复行为的,一次扣50―200分;
9、不及时为员工办理保险造成损失的,一次扣300―500分,且造成的损失由本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对上级工作不负责任处罚如下:
1、对会议精神不认真领悟,造成传达错误或不及时向下级传达会议精神的,一次扣20―100分,情节严重者酌情处理;
2、违反财务制度,财务支出或批准超越权限范围的处以实际支出金额10%的罚款,若造成损失,全权承担;
3、未经公司批准,擅自扩招编外人员、或擅自任免的,一次扣50―200分;
4、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解聘工作满三个月员工的,一次扣50―200分;
5、 未按要求执行公司指定的各项福利制度和组织公司指定的各种活动的,一次扣30―100分;
6、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改变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添加菜品、减少菜品、改动价格、改变菜品加工方式、改变餐具、改变营业时间等)造成公司形象不统一者,一次扣100―300分;
7、未按工作程序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上交有关资料或工作报告的,一次扣10―100分;
8、由于工作疏忽造成损失,给上级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报告的,一次扣30―10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9、不按公司规定条款执行,不执行公司的决策(不尊重领导,不服从管理的)扣50―300分;
10、虚开收据,提供不实报销单据的,发现一次扣50―300分,并追回不实款项;
11、整改要求超过两次无实质性进展的,扣20―100分;
12、在原公司辞职未经原公司同意,店经理私自录用的,一次扣50―200分。
(四)内部管理失职处罚如下:
1、营业期间出现原材料严重短缺的,扣30―100分;
2、店内设备严重损坏,没有及时修理、更换的,一次扣20―100分;
3、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浪费或过份控制节约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扣30―100分
4、不按公司要求紧抓安全生产,导致店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次扣30―200分;
5、工作态度懒散、工作效率低下,没有按时完成交办工作的,一次扣10―100分;
6、部门环境卫生差、菜品质量、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经公司要求不及时跟进整改的,一次扣50―300分。
7、对员工岗位职责不熟悉,出现问题时处理失误,错误批评员工导致员工情绪不稳的,一次扣10―50分。
(五)与供货商关系处理不当处罚如下:
1、对待供货商态度恶劣,有损企业形象的,一次扣10―30分;
2、不认真核对货物质量,不按要求签字的,一次扣10―5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无故刁难供货商,应付货款故意拖延遭到供货商投诉的,一次扣20―50分;
4、滥用自己的职权,向他人索要回扣、红包、请客的,一次扣100―300分,情节严重者追缴不当所得并给予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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