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失职、失误、渎职,造成酒店利益受损的;
4、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更衣柜内发现酒店财物的;
6、偷吃、偷拿酒店食物、财物的;
7、一月内迟到5次以上(迟到5次算旷工一天)累计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
8、一月内被记小过两次。
9、怠慢客人,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问题受到宾客口头批评或书面投诉的;
10、对酒店会议精神和文件、规章制度传达贯彻不及时的;
11、由于自身原因被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曝光,对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曝光情况不属实者除外);
12、工作时间内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13、遇事故发生,借故逃避,虚报、谎报案件、险情,造成酒店损失的;
14、擅自脱岗一小时以上的;
15、其它与上述情节、性质类似的违纪行为。 辞退 凡属下列范畴的员工,即作辞退处理:
1、再次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者;
2、在经营场所与他人争吵或谩骂、威胁、恐吓他人,打架闹事,影响恶劣者;
3、损毁、涂改酒店文件、资料者;
4、偷窃、侵占、挪用、破坏酒店、客户、同事财物,或擅自将酒店物品带离酒店区域者;
5、在上岗一年内受到记小过两次处分者;
6、伪造、盗用酒店印章、介绍信、营业执照、资料者;
7、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记录,经查属实者;
8、散播损害酒店利益的谣言,引起严重后果者;
9、泄露酒店机密,导致酒店利益受损者;
10、利用酒店名义进行私下交易,收取好处费、回扣,损害酒店利益、影响酒店声誉者;
11、故意包庇违纪、违法行为,窝赃或作伪证者;
12、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酒店财物者;
13、煽动或以暴力胁迫他人消极怠工、罢工或集体离职者;
14、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未能依规定抵消者;
15、一般员工无故连续旷工2天者;
16、其它与上述情节、性质类似的违纪行为。
(三)处罚办法:
1、口头告诫:适用轻微过失行为;
2、罚款:为“辞退”以外所有级别的处罚形式。罚款须开处罚单;
(1)口头警告:罚款10-30元;
(2)记小过:罚款30-50元;
(3)记大过:罚款50-100元;
(四)处罚适用对象:全体员工。
第二条 奖励
(一)、奖励等级
对员工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奖励除给予精神荣誉、作为晋升参考外,并酌情发放奖金: 嘉奖:奖金50元;
记小功:奖金100元; 记大功:奖金200元;
(二)、嘉奖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维护集体荣誉,事实具体的;
2、工作勤奋、品行优良,有具体表现的;
3、整理编辑重要资料、报告,内容完善优异的;
4、拾金不昧的;
5、具有其它事迹,足以成为员工楷模的。
(三)、记小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经营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的;
2、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的;
3、遇到火灾、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的;
4、对违反酒店规定或损害酒店利益之人和事,勇于检举揭发的;
5、防患于未然,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方面起到突出作用的;
6、承办、执行、策划或督导重要事务成绩显著的;
7、具有其它先进事迹,足以表扬的;
(四)、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到意外事故或灾变,奋不顾身尽力抢救从而减轻酒店损失的;
2、对酒店有重大贡献或显著提升某某酒店荣誉的;
3、具有其它重要先进事迹,足以成为其他员工表率的。
第十章 附则
1、凡属酒店员工,均适用本《员工手册》;
2、本《员工手册》遇有不够详明之处,请参见《洋蓝酒店管理手册》;
3、本《员工手册》内容解释权归成都嘉云置业某某酒店;
4、酒店有权根据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订、增补;
5、本《员工手册》严禁涂写、损坏,离职时必须交回酒店综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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